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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
2012 3

天猫卖家遭“钓鱼”讹诈:无发票就投诉

  • 时间:2012/7/3 10:48:14
  • 阅读:685521次
      拍下商品,不立即付款,询问客服是否有发票,一旦得到“没有”或“不开”的回复,立即维权投诉。近期,一些假扮成“买家”的淘宝用户,利用淘宝天猫(微博)商城的相关规定投诉商家,随后以撤销投诉为由索要费用。昨日,天猫商城方面表示,对于恶意“钓鱼”讹诈,将撤销对商家的处罚。

  “倩倩”是汕头一家天猫店铺的客服,6月10日,一位淘宝买家拍下一款价值30多元的内衣,并问能否提供发票。“倩倩”回答“开不了”,很快买家的旺旺状态显示为离线。第二天,“倩倩”被买家投诉,原因是“卖家违背承诺,不提供发票”。按商城规定,天猫商家必须开具发票,否则属“违反承诺”,买家可投诉。如判定成立,会扣该店6分,扣满12分,需支付违约金1万元,搜索屏蔽店铺12天。很快“倩倩”店铺被扣6分。

  6月17日,她又收到一起同样的投诉,“倩倩”和买家联系,对方称只要付2000元立马撤销投诉。

  短短几日内,仅广东地区就有近70家天猫商家遭遇类似情况,其中40多家选择“花钱消灾”。

  昨日,网友“谜。”要参加淘宝的考试。因为类似投诉其店铺被被扣12分,罚款1万元,最后还被搜索屏蔽12天,只有通过考试才能解除屏蔽。

  昨日,天猫商城贴出公告称,对恶意“钓鱼”行为而导致的商家违规,将在核实后取消处罚。对于针对天猫商家的有组织恶意讹诈行为,将积极寻求司法机关的介入调查。“但如果是正常的消费者投诉,我们还是会如常调查。”

  律师说法

  商家应规范自己行为

  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律师陆宇星认为,在进驻天猫商城时,商家就签署了相关协议,承诺向消费者提供发票,因此开具发票是商家的义务。从法律意义上说,商家不提供发票属于违法行为。“在法律上,要认定买家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需要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陆宇星建议天猫商家应先规范自己的行为,主动提供发票,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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