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信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未备案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表示将组织相关单位对境内未备案网站情况进行了摸底排查。工信部要求各通信管理局要加大对未备案接入行为的处罚力度,对于未备案接入网站的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处罚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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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文件全文: 关于进一步加强未备案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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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令第33号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未履行备案手续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由住所所在地省信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万元罚款。”未备案网站不得解析上线,否则西安天互通信有限公司有权进行处罚,请各位客户一定严格遵守管理规定,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温馨提示:天互公司备案核验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六路与科技三路十字西北角中清大厦2F。
备案咨询电话:62963433/62963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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